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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执法咨询投诉受理公示内容
【信息时间:
2020/5/6
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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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徐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规定》,投诉人可以通过本平台就以下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投诉:
(一)不履行法定职责的;
(二)越权或者滥用职权的;
(三)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;
(四)给予的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违法或者不适当的;
(五)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或者不适当的;
(六)行政许可、行政收费违法或者不适当的;
(七)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;
(八)其他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。。
针对以上投诉行为,投诉人可以按附件填写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书。
联系地址:徐州市人民政府西综合楼e113房间
联系电话:0516-837567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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